“變壓器上可是有高壓電的,靠近一點都會有觸電危險!那還得了?”事發(fā)突然,吳小安扔下手中的活兒,叫上王開發(fā)、李琦兩名同事驅車直奔現(xiàn)場。
5分鐘后,吳小安和同事趕到現(xiàn)場,此時,一名40歲左右的男子已經(jīng)攀爬上了變壓器低壓側方塔,雙手握著方塔上的橫梯,所在的位置距離地面大約3米,距帶電部位不足0.5米,稍一抬頭就會有觸電危險,后果將不堪設想。
電力和消防緊急施救
“有什么事下來說啊,那是高壓線啊,碰到要死人的!”路人沖他大喊,但該男子不理睬,躍躍欲試地還想繼續(xù)上爬,瞬間引來無數(shù)路人圍觀。
十萬火急,只聽“啪啪啪”連響三聲,配電變壓器跌落式熔斷器被吳小安和同事用絕緣桿斷開,所有圍觀群眾終于松了一口氣。民警和消防官兵隨即也趕到了現(xiàn)場,此時現(xiàn)場已被圍觀群眾聚集而水泄不通,交通嚴重堵塞,情況十分混亂。
電力和消防緊急施救
為了防止男子繼續(xù)向上攀爬,吳小安立即與公司縣調(diào)取得聯(lián)系,做好變壓器臺架上方兩條10千伏線路的停電準備工作。盡管兩條線路涉及10000余戶城區(qū)用戶,但情況緊急、人命關天,安岳供電公司決定馬上實施斷電。同時,供電員工與消防人員商量著用工程搶險車的斗臂進行施救。
在民警與供電人員的極力勸說下,11時48分,情緒激動的男子有些支持不住了,在電桿上呆了足足1個小時后終于被勸了下來。
據(jù)圍觀群眾介紹,10時35分左右,該男子從安岳縣人民醫(yī)院附近往外南街方向,突然跑到路口的變壓器臺架下,手腳并用,“噌噌噌”地就爬上了電桿,聲稱被別人騙了巨額錢財。
事后,民警聯(lián)系到男子戶籍地李家鎮(zhèn)和平鄉(xiāng)派出所,了解到該男子系精神失常。圍觀群眾說:“所幸供電人員及時趕到,否則后果不堪設想。”
小貼士:
我國《電力設施保護條例》第14條規(guī)定:任何單位或個人,不得從事擅自攀登桿塔上架設電力經(jīng)線、通信線、廣播線、安裝廣播喇叭等危害電力線路設施的行為,爬電桿人員得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后果。
同時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(二)項之規(guī)定,擾亂車站、港口、碼頭、機場、商場、公園、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,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