煤改氣補貼政策出臺 可獲每蒸噸1萬元補貼

發(fā)布日期:2016-06-12 瀏覽次數(shù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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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石市“煤改氣”項目研討會在湖北嘉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(嘉瑞燃氣)舉行,會議出臺了黃石市煤改氣補貼的相關政策。在限期內改用清潔能源的企業(yè)將獲得每蒸噸1萬元標準的政府補貼,而未完成鍋爐淘汰的將面臨高額處罰。
自2013年9月10日國務院發(fā)布《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起,國內多地已開始實施壓減燃煤、調整能源結構的政策。2016年,我市按照國務院發(fā)布的《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安排,計劃將城區(qū)內10蒸噸及以下工業(yè)、商業(yè)等燃煤小鍋爐,實施改用清潔能源。同時還制定了不低于國內其他城市獎勵標準的獎勵政策,最高可得到包括鍋爐本體、燃氣管線等總投資30%的獎勵資金。
為此,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將執(zhí)行新的排放標準,在規(guī)定限期內未按要求完成鍋爐淘汰的,將按照新《大氣法》和《黃石市市燃煤污染防治條例》規(guī)定,只要超標排放就要面臨高額處罰、按日計罰。
記者從會議現(xiàn)場獲悉,目前黃石小鍋爐“煤改氣”已進入倒排“工期”階段。我市將確保新增1千萬立方米然氣供應量,以保障“煤改氣”工程實施。6月30日后城區(qū)內還在燒煤的企業(yè),尤其是有10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的工業(yè)、商業(yè)、供暖企業(yè),在限期內未完成鍋爐淘汰的將面臨高額處罰。與此同時,限期內改用清潔能源的企業(yè)將獲得每蒸噸1萬元標準的政府補貼。
特別提示:本信息由相關企業(yè)自行提供,真實性未證實,僅供參考。請謹慎采用,風險自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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